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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两走访真情暖企
  • 2021年02月07日 15:12
  • 来源:中新网河南
  • 责任编辑:李新贺
  •   中新网河南新闻2月7日电 近日,焦作市维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将一面印有“公平公正的守护者,企业保驾的护航人”的锦旗送至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对焦作中站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表示肯定。

      焦作市维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联公司)是中站区重点化工企业,主要生产化学试剂,同时该企业是焦作中站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第三人。公司一职工未履行请假手续,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发生交通事故,最终在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

      这名工人家属不服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向中站法院提起诉讼。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院长申兵说:“一方是疫情蔓延情况下的小微企业,一方是传统的弱势劳动者。只有调解才是双方最佳的选择”。申兵两次走访维联公司,就案件的审理情况与企业负责人予以沟通,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需求,理清法律,找准症结,也为案件调解打下了基础。

      焦作中站区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这名工人在2019年1月30日18时发生交通事故,是其上班时间,非因工离开工作岗位,在回家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构成工伤。遵守工作制度和规定是对劳动者履行工作职责的基本要求。其未履行请假手续,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认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下班途中的情形。中站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请求,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家属不服,遂向焦作中院提出上诉。

      焦作中院案件承办法官根据一审结果再次与原告释明法理。2021年1月23日周末,中站区白立新法官和书记员孙国花根据焦作中院的调解情况再次与维联公司进行协调沟通,最终公司与原告达成了13万元赔偿款的协议。申请撤诉,该案圆满化解。

      “落实六保任务,实现六稳目标,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我们基层法院来讲,就是要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让市场主体体会到司法的温情,感受到司法的关怀,通过采取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随机调解、以判促调等多种方式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焦作中站区法院院长申兵说。(郭滨 时俊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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