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河南新闻6月14日电 6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内联合举办“巡回审判”活动,并对被告人张某某当庭宣判。

当日下午,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郑州中院的组织下,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危险驾驶罪一案。经庭审查明,2022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与郑某某商议后,由郑某某联系他人提供银行卡用于帮助赌博平台转移资金,共计转移资金220万余元,张某某从中获利2000元。后张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上缴违法所得2000元。
此外,2023年6月2日凌晨,被告人张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发生事故,造成1人受轻微伤、4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应负事故主要责任。经检测,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4.3mg/100ml。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已赔偿三名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根据以上案件,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为了提升青年人的法治意识,在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真实案例,深度剖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特点以及社会危害,分析我国目前网络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的态势,提醒大学生不能只看眼前利益,更不能心存侥幸触碰法网,要增强法治意识,知法守法,敬畏法律,坚决守住法律底线,只有秉持初心、不负所期,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随后,与会各方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青年强者”为专题进行座谈交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杜燕萍谈到,庭审进校园是全省法院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路径。希望通过旁听庭审,同学们能够切实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学以致用,将小我融入大我,以过硬的专业技能和高度的责任感回馈社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贡献一己之力。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云龙指出,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大学法学研究为法院司法审判提供了理论支撑,法院的审判活动也为大学的法学研究提供了鲜活案例资源,院校合作可以实现双赢甚至多赢。省高院少年审判庭本次组织指导下级法院在大学开展巡回法庭旁听庭审,将会成为河南少年审判今后主打的一项工作。他鼓励法科大学生要遵守规则、培养谨慎上网、珍惜生命、珍爱生活的意识,努力成长为有利于社会的青年法治人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天华和执行主任宋海萍发言。刘天华指出,法律的规定是善良的,大学生要常怀恻隐之心,树立规则意识,善于把庭审展示的鲜活法律和课堂所学相结合,把自己锻造成为法律人中的强者。宋海萍指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青年强者,是法院和学校的共同心愿和责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希望之后继续开展此类活动,让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郑州市人大代表、郑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关爱服务中心理事长史增辉倡导,法学专业的学生及法律从业者应怀揣悲悯之心,对法律充满坚定的热爱。此次庭审活动使法律摆脱了书本上的枯燥与晦涩,变得鲜活,为学生们深入理解程序法与实体法提供了机会。但学生不仅要了解法律规则、学会法律逻辑,也要把握住法律温暖的内涵,加强社会实践,一直保持心中有爱,眼里有光。
通过此次活动,各方达成共识。日后,司法实务部门和教育机构将持续深化合作,共同致力于让更多学子真正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青年强者,为全面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卓越力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