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首页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贵州 广东 广西 海南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黑龙江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新疆 兵团 云南 浙江

中国新闻网河南新闻

搜 索
投稿邮箱:zxwhnxw@163.com
新闻热线:0371-65700861

首页 > 头条 > 正文 >

疾控预防|如何预防黑热病?

  • 2025年03月19日 15:41
  • 来源:中新网河南
  • 责任编辑:李新贺

  黑热病又称内脏利什曼病,是经白蛉叮咬而传播的一种寄生虫病。如果不及时治疗,患者大多在发病后1~2年因并发其他疾病而死亡。

  黑热病在世界上分布甚广,波及亚洲、欧洲、非洲等60多个国家,全球每年报告20万~40万病例,其中约有6万病例死亡。

  黑热病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丙类传染病,新中国成立前我国长江以北的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曾广泛流行,通过积极控制,20世纪50年代末大部分地区基本消灭了黑热病,并于20世纪80年代初达到了消除标准。但是在新疆、甘肃、四川、陕西、山西和内蒙古等中西部省份一直存在散发病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更是呈扩散趋势。非流行区的人群进入黑热病疫区经商或打工被感染,回到故里后发病的例子亦并不罕见。

  河南省在历史上曾经是黑热病严重流行省份,1958年宣布基本消灭黑热病后,一直未发现本地黑热病病例。2016年2月20日,林州市首次出现本地黑热病病例后,发病人数逐年增加,流行范围逐步扩大,呈现死灰复燃的趋势。鉴于黑热病在河南省销声匿迹几十年,多数地区的居民对此病知晓率不高、防护意识不强,而且基层临床医生的敏感性不够、诊疗经验不足,故了解黑热病的基本知识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发现病例和科学规范地治疗,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根据传染源不同,黑热病在流行病学上可分为3种不同的类型:人源型、犬源型和自然疫源型。不同类型的黑热病在地理分布、景观环境、发病人群、发病时间、发病年龄、媒介蛉种和传染源等流行病学特征上有明显不同。河南省近几年出现的黑热病为犬源型黑热病,病犬是主要的传染源,白蛉是主要的传播媒介。

  当白蛉叮刺吸入病犬的血后,再叮刺吸入正常人的血时,就将利什曼原虫传染给了后者。人体感染黑热病后,潜伏期的长短受患者的免疫力、营养水平,以及感染利什曼原虫的数量等因素影响,一般为3~6个月,最短仅10天左右,最长的达9年之久。

  凡黑热病流行区的居民,或在流行季节(5~9月间)有流行区居住史的人员,出现长期不规则发热、脾脏进行性肿大、肝脏轻度或中度肿大、白细胞计数降低、贫血、血小板减少或有鼻衄及齿龈出血等症状时,必须进行病原学检查。骨髓、脾或淋巴结穿刺物涂片检查可见利什曼原虫,或将穿刺物接种于三N培养基内培养出利什曼原虫的前鞭毛体均可确诊。

  黑热病的症状大都是逐渐发生的。早期一般有不规则发热,贫血,进行性的肝、脾和淋巴结肿大,鼻衄及齿龈出血,有时伴有咳嗽及腹泻。婴幼儿除发热和腹泻等症状外,尚可有夜啼、烦躁等现象。晚期则有消瘦、精神萎靡、头发失去光泽及脱落,面部萎黄及色素沉着,腹壁浅表静脉曲张,下肢浮肿等。儿童得病后发育受阻。有些患者在病程中可出现缓解期,表现为体温恢复正常,食欲增加,肿大的脾脏亦稍有缩小,但是过一段时间后,又出现发热及脾脏继续增大,如此反复发作,病情日益加重,到疾病晚期则不再出现缓解。实验室检查显示全血细胞减少,肝功能、肾功能损害,以及白蛋白、球蛋白比例倒置等。

  黑热病是可以治疗的。国产五价葡萄糖酸锑钠注射剂(商品名称为斯锑黑克)为治疗黑热病的首选药物,对绝大多数患者的治疗效果都非常好。只要早期诊断,正规治疗,大多数患者预后良好,没有后遗症。若不治疗,很少人会自愈,大都在发病后1~2年病情恶化,常并发其他疾病而死亡。

  预防黑热病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个人防护,不被白蛉叮咬。提倡使用蚊帐,以2.5%溴氰菊酯(每平方米帐面15mg纯品)在白蛉季节内浸蚊帐1次,能有效保护人体免受蚊子、白蛉叮咬。不露宿,提倡装置浸泡过溴氰菊酯(剂量同上)的细孔纱门、纱窗。夜间在野外执勤人员,应在身体裸露部位涂抹驱避剂,以防止白蛉叮咬。

  此外,黑热病的综合性防控措施还包括控制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通过及时治疗患者,加强犬只管理,对病犬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在病犬较多的地区,动员群众少养或不养狗,从而消灭传染源。在白蛉流行季节,可用杀虫剂喷洒病家及其四周半径15米之内的住屋和畜舍,以歼灭停留在室内或自野外入侵室内吸血的白蛉,阻断传播途径。(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钱丹)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997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