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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奇:民办教育“阳光收费”方能行稳致远

  • 2026年01月29日 11:24
  • 来源:中新网河南
  • 责任编辑:李新贺

  中新网河南新闻1月29日电 (经晓佳)“民办学校收费问题,既是家长的钱袋子问题,也关乎教育生态和行业自身发展。”在2026年河南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董事长王新奇提交了一份关于规范民办教育收费的提案,直指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

  王新奇指出,随着民办教育从规模扩张的“外延式”发展转向质量提升的“内涵式”发展,部分机构存在的收费乱象已成为制约其健康发展的瓶颈。“‘平板电脑费’‘门禁卡费’‘监控费’……一些巧立名目的‘隐形收费’,不仅导致了消费不透明、家长被动支出,还损害了教育公平与消费者权益。”他认为,解决收费不透明、资金监管不到位、分类管理不精细这“三大痛点”,是推动河南民办教育行稳致远的关键。

  针对备受诟病的“隐形收费”问题,王新奇建议在全省推行“阳光收费”公示制度。“无论学费、住宿费还是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都必须像商品明码标价一样,在学校醒目位置、招生简章和官网上清清楚楚列出来。”他特别强调,对于未公示的收费项目,学生有权拒绝缴纳,监管部门应视为违规收费严肃查处。

  为防止办学资金被挪用、预收费“爆雷”引发社会风险,提案借鉴了信阳市探索经验,在全省推广民办教育机构资金监管账户制度。“学校所有学费收入必须全额进入监管账户,教育部门与银行联动监控,对大额资金异动、跨学期预收费、挪用资金等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拦截。”王新奇解释,这相当于给办学资金加上“安全锁”,既能保障教职工工资发放,也能最大限度维护学生和家长的权益。

  面对营利与非营利民办学校的不同属性,王新奇建议实施更精细化的分类管理。对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应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供给等方面落实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待遇;对于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要加强引导,防止过度逐利。特别是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严格落实政府指导价管理,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减轻家庭负担。

  “教育质量的核心是教师。”王新奇认为民办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稳定的师资队伍。他建议,将民办教育机构教师纳入当地教育系统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体系,在资格认定、业务进修等方面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只有让老师安心从教、体面教书,民办教育的质量提升才有坚实根基。”

  对于这份干货满满的提案,王新奇表示,规范是为了更健康、更可持续地发展。“我们坚信,通过强化规范管理、优化发展环境‘两手抓、两手硬’,一定能引导河南民办教育摆脱粗放模式,迈向以质量、特色和信誉为核心的新阶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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