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把准立法“小切口”书写治理“大文章”——南阳市以地方立法促进基层善治
迎来新学期,高一新生袁轩既紧张又兴奋:“高中要住校了,父母说,食堂饭菜非常好,他们很放心。”孩子在校饮食,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心头事。
8月25日,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南阳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由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6月26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审查批准,自9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省首例立法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的法规,将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自2015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已颁布实施16部条例。
服务中心大局
让立法更好赋能高水平治理
8月的南阳,绿意正酣。当晨光吻过白河的涟漪时,一群手持“长枪短炮”的摄影家在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用镜头书写着动人的诗行。波光粼粼的水面上,一群群水鸟或悠然游弋,或自由翱翔,构成和谐生态画卷。镜头里的白河胜景,是一场生态保护的视觉盛宴。
“白河作为南阳的母亲河,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市林业局副局长闫庆伟说。2017年,《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施行,这片流域的生态故事展开新的篇章。《条例》从立项、出台、修正等方面,历经4次审议,充分体现了南阳市对核心生态资源保护的高度重视和极度审慎。《条例》实施后,违规违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日益向好。
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和核心水源地,南阳市既是生态敏感区也是生态富集区。为织密织牢生态保护“法治网”,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功能定位,坚持立法先行,强化系统观念,制定生态领域专项法规6部,涵盖山、水、林、草、气等多个自然系统,初步形成立体化、系统性、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为打造高效生态经济引领区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与民意同步,与时代同向,与改革同频,市人大常委会以地方立法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步履铿锵:为企业发展培厚“沃土”,《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立法层面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法律遵循;服务保障现代行业体系建设,《南阳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将工业用地控制线分为“一级控制线、二级控制线”分级管控,为全市工业用地“划红线”,像保护生态资源一样确保工业用地规模;聚焦城市环境立法,《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细化城市环境管理的具体职责,推动了市容市貌的整体提升。
地方立法在提升南阳市依法治理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取得了丰硕成果,在2022—2023上半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南阳位居全省第三,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营商环境建设先进省辖市”,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获全省立法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聚焦民心所向
让人大监督更好回应民生关切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牵动着社情民心。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让立法真正发挥惠民利民的作用。
今年上半年,市教育局与卧龙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正式将位于滨河大道与躬耕路交叉口西南角的新建学校命名为“南阳市躬耕路第一小学校”。该学校规划占地约49.3亩,投资1.52亿元,设计为24班规模,拟引入市直名校资源联合办学。附近居民一致盛赞:“《南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规范教育用地规划和学校配建主体责任,解决了居民普遍关注的学位配套问题,保障了居民的教育权益。”
广纳民意、对症下药,2021年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市规划局、教育局参与,通过基层调研、蹲点调研、立法辩论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在查清立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摸透立法涉及的重点难点后,起草《南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小切口”立法彰显民生温度、解决发展难题,制定“严标尺”提升立法规范化水平。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王向上介绍:“《条例》科学、务实、管用,实施5年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让千家万户在教育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南阳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南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南阳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等一部部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促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实施,及时关注和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南阳师范学院南阳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铁红表示,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坚持“良法善治”理念,创新地方立法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以民生视角促进社会和谐,为提升城市品质和民生福祉提供了法治保障。
筑牢法治根基
让良法善治赋能高质量发展
筑梦现代化,共绘新图景。回望十年立法路,南阳成果远不止于16部法规的数字叠加,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优化法治供给、提高立法质量、强化法律监督,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凝聚强大合力,以法治之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支撑。
法为纲,德为魂。2021年7月1日,《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着南阳市文明建设工作从‘道德倡导’迈向‘法治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市民公共行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基层社会治理根基提供坚实保障。”市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马蔼玲表示。《条例》实施以来,示范引领效应持续释放,我市有3人上榜全国道德模范、8人提名,110人和1个集体荣登“中国好人榜”,4人荣获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6户居民获评全国文明家庭,竞相涌现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汇聚起磅礴正能量;营造全民守法氛围,“我来讲文明”实践活动累计开展3000余场,常态化宣传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融入日常。
立法筑牢社会治理制度基石、立法厚植生态文明底色、立法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到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到更好服务发展大局,一次次创制性立法实践,凸显了我市在地方立法中的首创性、示范性,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自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本地特点和基层治理需要,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积极构建和践行“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格局,突出“小切口”立良法,力求保善治“真管用”,南阳以十年之功、16部良法之力,书写了以法治促发展、保民生、护生态的动人篇章。
为检验立法效能,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运用执法检查、听取法规执行情况报告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落实,切实提升法规实施监督的刚性与实效。
坚实的法治基石,凝聚着群众智慧,回应着市民期盼,支撑着南阳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道路上行稳致远。(记者 柏伴雪 石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