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不在的地名是地理坐标,也是历史的注脚和乡愁的载体,事关每个人的生活。也因此,《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公布施行以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个标准地名是如何诞生的?有哪些地名不能改,又有哪些地名需要改?蕴含着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地名,如何在坚守传统和展望未来中找到平衡?为此,记者在许昌、濮阳、新密等地进行了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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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好名:小地名里的大学问
12月2日上午10时许,在位于许昌市东城区的鹿鸣湖畔,一些老人和带着孩子的“宝妈”在晒暖儿、遛弯儿,还有人在跑步、骑行。公园不远处,两条交会的道路分别叫如月路和归心路。
“许昌是三国文化之乡。‘鹿鸣湖’这个名字源自‘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如月’‘归心’两个路名同样也出自曹操所作《短歌行》中的诗句‘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和‘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许昌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李军丽说。记者注意到,这两个路牌分别以蓝色和绿色为背景。“蓝底白字的路牌一般用于东西走向的道路,绿底白字则一般用于南北走向。”她介绍,除了底色与走向对应,《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还对路牌的高度、尺寸、版面布局、字体和字样等做了详细要求。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名管理工作。“一个看似简单的地名背后,往往是严谨的流程与深远的考量。”李军丽说,以道路的命名、更名程序为例,先由市民政局根据城区道路规划及实际管理需要,指导相关区民政部门实地排查,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收集拟命名道路的基本信息,并查阅史籍资料挖掘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根据命名原则拟订方案。新地名要满足“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优美”“好找好记、方便管理”等诸多要求。
接下来,要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方案综合论证评估并形成报告,然后征求市辖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予以完善,还要通过多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参与的热情超出想象,说明地名管理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李军丽说。
审批发文、提交备案报告……一批新地名“落地”,需要半年左右时间。“今年以来,许昌市区新命名道路604条,其中城区道路10条、乡村道路594条。”李军丽介绍,命名之后还要定期监督排查,并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政务平台实施地名档案电子化,推动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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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好名:从被动更改到主动服务
《办法》要求,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地名是使用最频繁、用途最广泛的基础信息之一,涉及路牌、门牌、法律文书、电子导航和群众户籍信息等方方面面,随意更改会极大增加社会管理和百姓生活的成本,牵一发而动全身。”李军丽解释。
不过,《办法》也规定“因行政区划变更、城乡建设、自然变化等原因导致地名名实不符的,应当及时更名”,并指出“地名的命名应当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等。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开始,我省便已启动不规范地名清理工作,规避“大、洋、怪、重”(即“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
“我们先后完成了对汇丰格瑞斯、浙豫中央城、盛世国际等7处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12月4日,濮阳市范县民政局副局长王旭光告诉记者,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深入宣讲政策法规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解决不动产证信息变更和后期使用问题,并高标准完成地图导航信息更新、地名标志更换等工作。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净化地名环境、增强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濮阳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丁向东介绍,对认定模糊、没有负面影响的地名一般不作更改,而对于割断历史文脉、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名则“应改尽改”,“近年来,濮阳市域前后清理整治了巴黎春天、英皇国际、中央公园、东方夏威夷等不规范地名184个,地名标准化处理457个。”
“更名的同时,要通过便民措施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丁向东也提到了“主动服务”的重要性,“民政部门主动与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沟通,明确更名后单位、业主的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税务证、单位代码证、居民身份证等继续有效,待交易、到期或年检时再统一办理换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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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名:让“老地名”焕发新风采
当天,记者还来到范县城南5.5公里处的白衣阁镇临黄集南街村。据介绍,“临黄集”源于北魏所置临黄县,上世纪八十年代分设南街、北街两个行政村。今年以来,临黄集入选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村落”,并被列入《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村里设有精准扶贫就业点,但还需要进一步发展特色产业。”临黄集南街村党支部书记陈聪表示,未来将探索依托古迹遗存和果木园等打造“农文旅”品牌,撬动乡村经济发展。
洧川镇、朱仙镇、李固村、杜康村……在我省,许多地名蕴含着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办法》规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和彰显中原历史文化底蕴的地名进行普查,做好挖掘、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历史地名、红色地名以及其他类别的地名列入地名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我们的镇名源于上古传说中的大隗真人,《庄子》载有‘黄帝将见大隗于具茨之山’。大隗这一专名的沿用,超过了3000年。”在同样被列入《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新密市大隗镇,副镇长丁阳芳介绍,该镇现有密国故城、窑沟瓷窑、洪山庙等遗址,建有窑沟瓷窑遗址生态文化公园,且拥有手工造纸、大隗牛肉、大隗荷叶饼等非遗项目,每年都会吸引不少人前来游玩、研学。
“富有文化内涵的地名,能够显著提升区域辨识度与品牌价值。”丁阳芳表示,未来将持续把地名文化元素融入城镇规划和公共空间设计,并打造相关旅游专线,激活地名文化遗产资源,赋能文旅融合发展。
“地名管理与地名文化保护,是衔接历史文脉与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纽带。”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系统保护老地名、科学规范新命名,不仅是在守护一方水土的历史叙事与情感坐标,也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润滑剂。长远来看,良好的地名环境有助于形成文化软实力与经济硬实力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为城乡可持续发展注入持久动力。(记者 赵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