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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于3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 2025年01月03日 13:34
  • 来源:中新网河南
  • 责任编辑:经晓佳

  中新网河南新闻1月3日电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

  《通知》根据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43号)明确的河南各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按照该省一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调整为1890元/月。

  其中,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三类行政区域,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不高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调整为1800元/月。纳入省直统筹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失业保险金标准,参照郑州市市区标准执行。

  据了解,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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