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首页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贵州 广东 广西 海南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黑龙江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新疆 兵团 云南 浙江

中国新闻网河南新闻

搜 索
投稿邮箱:zxwhnxw@163.com
新闻热线:0371-65700861

首页 > 今日要闻 > 正文 >

河南发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

  • 2024年05月28日 14:52
  • 来源:河南日报
  • 责任编辑:李新贺

  原标题:河南发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 看企业信用选“小区管家”

  今后,我省广大居民选择“小区管家”,不仅可看到物业的资质,还能看到其诚信度和服务水平高低。5月27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通过信用信息采集、公开、评价应用和监督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报告”,并对其进行信用管理,信用不佳者,将影响其承接新服务。

  “信用报告”包含哪些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信用信息由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及物业服务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信用报告”向社会公开。《办法》明确,通过建立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档案,公开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并对其进行管理。

  评价机制决定行为规范。《办法》从市场行为规范、物业安全管理、“红色物业”创建、智慧物业建设、履行社会责任五个方面展开信用评价,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争优创“星”。

  “优良信用信息在所属星级分类评定时予以加分处理,不良信用信息则予以扣分处理甚至不予星级评定。我们鼓励招标单位将信用等级作为招标的参考依据,并对信用等级为三星级及以上企业展开行业评优评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选择“小区管家”,信用等级也是重要参考标准。

  物业管理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小物业”牵动着“大民生”。近年来,我省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完善制度体系和强化督导检查,不断推进物业信息公开,持续深化物业行业治理。“下一步,将通过推进《办法》实施,继续深化物业管理实践创新,更好地服务于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王歌)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997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