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首页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贵州 广东 广西 海南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黑龙江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香港 新疆 兵团 云南 浙江

中国新闻网河南新闻

搜 索
投稿邮箱:zxwhnxw@163.com
新闻热线:0371-65700861

首页 > 今日要闻 > 正文 >

河南:疫情期间价格违法最高可罚500万

  • 2022年05月05日 08:38
  • 来源:中新网河南
  • 责任编辑:李新贺

  中新网河南新闻5月5日电  5月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通告,明确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通告称,近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河南全省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河南全省各有关经营者、单位要要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价格行为,稳定价格秩序。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要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做到不串通涨价、不囤积居奇、不哄抬价格、不价格欺诈,不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河南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通告提醒,河南目前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请消费者理性消费、有序采购,避免过量囤积、造成浪费。

  通告亦强调,疫情防控期间,河南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对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997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