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解除药店暂停销售退热药管控
中新网河南新闻9月6日电 河南省药品监督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解除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政策,将强化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监管。
根据通知,“解封”并不意味着“解防”。河南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药品流通监管,调整退热药品销售管控政策,解除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政策,督促零售药店引导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有序就诊。
河南还将严格落实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哨点”监测工作,加强对药品零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药品零售单位销售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的监测管理,做好购药人员登记管理,建立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销售情况监测和登记上报责任。
此外,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该省也将同步强化网络销售药品监管,重点监测监管通过平台销售“四类”药品情况。对不按规定销售相关药品的经营者,要采取链接下架、限制销售等措施,切实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据悉,截至目前,河南省新冠疫苗接种正在进行中,为保障疫苗质量安全,该省各级药监部门将加强对疫苗储存、运输和接种过程的质量监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