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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为暴雨等巨灾“上保险” 郑州等6地试点

  • 2022年06月28日 20:03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责任编辑:李新贺

  中新网郑州6月28日电 (杨大勇)如何健全多层次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如何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28日,河南官方发布了《关于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为暴雨等巨灾“上保险”,旨在提升重大灾害补偿和抗灾救灾效率以及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当前,河南正处于汛期,为应对暴雨、洪涝等灾害,该省按照《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要求,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健全灾害救助体系,提高受灾地区和群众抵御灾害能力,首先在郑州、安阳、新乡、鹤壁、周口、信阳6个省辖市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结合实际,自主决定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意见》表明,由当地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全省巨灾保险工作机制,并在巨灾保险的推广实施、防灾减灾以及运行保障方面给予支持;并运用“保险+服务”的承保和理赔模式,采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措施为全省巨灾风险提供全面防灾防损服务,防范和化解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选择风险集中、2021年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受灾严重的省辖市作为首批试点区域,视情况扩大试点区域和保障范围,逐步实现全省覆盖。

  保险模式分为实赔型和指数型。其中,实赔型模式的保障对象分为两类:一是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二是行政区域内所有居民住房(以登记为准)及其室内附属设施(不包括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附属建筑物)。保障范围是,因暴雨、洪涝,以及由此引发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水库溃坝、内涝(含客水)等次生灾害,造成人身死亡(失踪)或住房倒损的,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受灾群众进行赔付。保费和理赔标准为,一是人身死亡(失踪)保险保费为0.18元/人/年。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每次事故每个县(市、区)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每个省辖市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二是住房倒损保险保费为郑州8.82元/户、安阳7.22元/户、新乡14.12元/户、鹤壁11.55元/户、周口7.22元/户、信阳7.22元/户。

  指数型模式的保障范围,是指在行政区域内,强降雨致灾以后因开展应急响应、灾难救助、灾后公共设施修复和重建、灾后社会救济等所发生的费用。触发条件是,当行政区域内任一国家级自动气象站测得连续3日累计降雨量达到150毫米(含)以上时,即认为发生保险事故。保费及理赔标准为各试点省辖市按照每个县(市、区)不低于1000万元保额进行投保。按照河南省行政区划确定县(市、区)数量,累计赔偿限额按照保额确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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