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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加快灾后重建:下达47.25亿元用于防汛救灾
  • 2021年08月04日 21:5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责任编辑:赵伟涛
  •   中新网郑州8月4日电 (王登峰)记者4日下午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正在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工作,河南省财政共下达11批资金47.25亿元,用于防汛救灾保障。

      发布会上,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刘翔煜通报称,在保障防汛救灾资金需求方面,河南不等不靠,积极争取中央补助、紧急动用省长预备费、用足用好各方捐赠,资金筹措一批、分配一批、下达一批,中央资金下达省级后当天研究分配、迅速下达市县。同时,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在接到省级下达的资金后,当天分配下达,确保资金不过夜、不滞留。

      刘翔煜介绍,7月22日至8月2日,河南省财政共下达11批资金47.25亿元,用于防汛救灾保障工作。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六个方面:

      一是财力补助资金20.23亿元。由市县统筹用于抢险救灾、紧急避险、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业生产救助、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农村毁损房屋补助、城镇基础设施维修、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等方面;同时充分考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避免规模性返贫。

      二是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1.8亿元。主要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倒损民房修复等方面。

      三是群众生活补助资金6.48亿元。主要用于受灾困难群众给予临时生活补助,农村地区因灾倒塌房屋重建补助、因灾损坏房屋修缮补助,以及未参加商业保险的城镇居民小区电梯等基础设施的维修补助。

      四是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6.45亿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和服务补助,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设施修复、水利设施工程水毁修复以及救灾所需设施设备修复等方面。

      五是城乡小商户补助资金1.64亿元。主要用于对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定时期的房租补贴、按照受灾经营用房面积定额补助等方式弥补损失

      六是城乡基础设施修复补助资金6500万元。主要用于受灾地区水毁道路抢修保通。

      不仅如此,在恢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建方面,河南省发改委副主任李迎伟通报称,该省安排7.44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恢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建。

      灾情发生后,河南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全省基础设施受灾损毁情况摸排工作,动态监测重点受灾地区基础设施和省属重大项目受灾损毁情况,及时梳理谋划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在开展摸排工作同时,河南省发改委争取国家发改委紧急下达了6.44亿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河南省受灾严重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同时河南也从河南省基建资金中安排了1亿元,做好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配套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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