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日报报道,郑州煤电7月25日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7月25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提案:支付对价由原来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付3.3股调整为每10股可获付3.8股。并同时追加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郑煤集团无论实施定向回购、向战略投资者转让股份,还是在24个月锁定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不低于51%。(郭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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