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全国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针对我省一些地区的煤矿违法生产、冒险蛮干等问题,以及煤炭安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从7月下旬开始到今年年底,河南省、市、县、乡四级,将全面启动煤矿联合执法行动,不仅要重创违法生产的煤矿,还将严惩违规的国家公务员。
据今日安报报道,河南相关部门将按照分级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联打”行动,既要打击违法生产的小矿主,又要打击超能力生产的国有煤矿,更要打击煤矿监察监管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省政府要求从严追究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关部门的监察监管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对决定停产停业整顿的煤矿,特别是对今年7月13日前未申报受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84个煤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逐矿下达停产整顿通知,煤炭管理部门还要依法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对决定关闭的煤矿,地方政府将会发布关闭矿井公告,立即采取关闭措施,炸毁井筒,填平场地,恢复地表植被,遣送煤矿从业人员,并及时组织巡查,严防死灰复燃;有关部门还要依法吊销相关证件,公安部门要收缴火工用品,电力部门要拆除供电设施,切实将煤矿关实关死。
这次四级“联打”行动组将执行联席会议、工作报告、举报查处、移送、领导包案、督导六大制度。问题得不到解决,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非法开采、死灰复燃、擅自复工和超能力生产的煤矿,要依法整顿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加大经济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矿主刑事责任。对在煤矿参股分红、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务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开除公职,没收违法所得,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对在监管监察执法中失职、渎职的公务人员,也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在“联打”中收受被检查单位财物、在被检查单位报销票据的,一经发现,要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凡一个县(市、区)发现两处、一个乡镇发现一处属于应关闭取缔而未关闭取缔矿井的,对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对有关主办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据悉,省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将于明日开赴省属煤矿开展联合执法。(李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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