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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管理避免“为钱办案”
发布时间:2006-09-22 10:41:46 来源:今日安报 【文字显示:
 

湖南怀化市洪江区检察院受经济利益驱动,竟然收钱了案。据报道,2004年4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成立调查组,调查了该检察院办理的6起案件后认为,该院“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太深,为钱办案,办案为钱”。

 

不难发现,近年来,一些基层检察机关之所以会办金钱案,其中关键的一个因素就是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一直由地方财政保障。实际上,基层检察机关的经费得不到国家财政支持的问题,一直都被学界指为影响司法公正的内在性因素。

 

  要想避免类似的情况,一方面固然需要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但根本的,恐怕还得让国家财政对司法机关以足够的财政支持。(《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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