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全程帮办制。凡在该县投资项目,由项目单位派专人全程帮办,负责帮助客商解决投资过程中遇到的用工、建设等问题和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实行项目督办制。在该县投资项目凡需要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由责任领导同志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集中办公,形成纪要,跟踪落实,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实行检查申报制。执法部门凡到外来投资企业检查的,须事先向县级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四是实行处罚报批制。执法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确需处罚的,处罚方案报县级主管领导依法同意后,方可进行。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增加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客商在该县投资项目,由引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帮办班子,对投资项目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跟踪服务。对到该县投资的所有工业项目一律实行“一卡通”收费,上缴省市部门规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县级所有行政事业性规费一律依法免收,任何部门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变相搭车收费,否则一律按乱收费行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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