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低保工作。元至9月份,全县共为3404户城市低保户发放低保金333万元,为13425户19919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60.5万余元,同时做好了农村低保对象扩面工作。二是五保供养。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使集中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不低于120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不低于1000元,加快敬老院扩建、改建步伐,进一步提高集中供养率。目前,罗庄、太平等乡镇敬老院已完成扩建。三是医疗救助。将农村五保、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等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积极筹化对城镇低保对象重点实施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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