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监管网络。成立药品监管领导组,聘请乡镇卫生院长为药品监督协管员、村卫生所(室)负责人为药品监督信息员,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二是健全完善供应网络。 鼓励药品经营企业自主选择直配式、延伸式、加盟连锁经营式、农村药品零售店区域连锁式等经营方式;鼓励零售连锁企业到乡镇、村设点或联营、加盟经营,直接配送药品,整合农村新型药品流通方式,提供经济方便用药服务。三是构建群防群治网络。联合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对药品市场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同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群防群治药品监督网络。目前,出动执法车辆107台(次),人员600余人(次),检查药品12650批次,查处不合格药品160余批次,立案149起,涉案金额26.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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