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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加大“四个力度”最大限度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06-09-28 15:28:42 来源: 永城市府政办 【文字显示: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到“四破四立”。即:坚决破除部门和行业利益至上,粗暴执法的蛮横恶习,牢固树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观念;坚决破除乱用、滥用权力,故意刁难群众的“权本位”思想,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把服务经济发展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坚决破除高高在上、中梗阻的官僚主义,牢固树立亲民、爱民、富民、安民、群众利益至上的观念;坚决破除封闭狭隘、自我满足的旧观念,牢固树立放眼世界和海纳百川胸怀,精心打造对外开放“强磁场”的创新观念。 二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执行“五条禁令”。即:严禁任何部门要求企业集资、捐赠和赞助;严禁对企业擅自采取封门、断水、停电、卸机械、扣压财物等处罚措施;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吃拿卡要、索取财物;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罚款指标;严禁强制企业征订报刊、书籍、参加培训、考察学习和评先评优等活动。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问题。坚持不懈地把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来抓,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根本上遏制“四乱”和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发生;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优惠稳定的政策环境、规范有序的收费环境。四是加大效能建设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完善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加大对办事效率、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为全民创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完善效能建设制度体系,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制度,提高行政执行力,提高政府公信力。
 

 

[编辑:炳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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