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乡镇按照规定的救助对象、病种、范围等事项抓好落实,不随意扩大或缩小救助范围;二是依据医疗条件、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等实际情况,指定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三是严格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和基金发放程序,建立申报、审批、公示制度;四是多渠道筹措基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五是建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实行专帐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六是加强社会监督和部门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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