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了市场物价稳定工作领导组,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骨干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落实市场物价管理的具体事宜。二是大力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要求商家提供和服务收费必须使用标价签或价目表,做到价签价目齐全,货签对位,一货一签。目前,全县明码标价普及率达95%以上,明码标价准确率达90%以上。三是开展市场价格监督集中检查。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副食、粮油、液化气等价格进行了专项整顿,严厉打击价格欺诈、暴利、哄抬物价等不正当行为。目前,已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起,经济制裁0.6万元。四是通过各种媒体公布举报电话—12358,并向社会各界作出承诺:一般价格违法案件3天结案,5日内反馈举报者,并为举报者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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