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食品加工、销售主体资格关。加强巡查,及时查处无照生产加工月饼、糕点等的小作坊,取缔街头巷尾无照加工经营食品的小摊点。二是严把食品进货关。要求食品经营者进货时索取生产者或供货方的生产经营资格凭证、卫生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和销售凭证。同时,加大对进货手续不全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谨防“黑窝点”、地下加工点等来路不明的月饼、糕点等流入市场。三是严把上市食品质量关。做到“四查四看”,即一查食品包装标识,看经营者是否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了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包装标识是否真实合法;二查外观,看上市的食品是否有过期变质现象;三查包装,看食品包装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从严从重查处小货大包装、过度包装、混合包装、借机搭售等行为;四查食品内在质量,加大对月饼等食品质量的监测力度,看是否有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行为 ,对发现的违法食品在给予严肃处理的同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5起,查获劣质白酒120瓶、饮料384件、奶及奶制品254件、不合格罐头38公斤、月饼13公斤、调味品16公斤,取缔食品加工黑窝点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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