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意见》(商睢政〔2006〕9号),就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提出了具体意见。
一是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目标。按照省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标准,实行财政分级负担,足额预算,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障体系。2006年区、乡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分别为9元和9.2元。社会抚养费纳入区财政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加部分按不低于80%的额度,以一般转移支付的形式增加乡级财力,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央和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按不低于人均2.6元用于乡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在“乡财区管”财政体制改革中乡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监督和指导。
二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支出体制。在支出结构上,一是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利益导向、流动人口管理等中心工作上倾斜。二是向乡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基层网络建设、村组计生宣传管理员工资报酬、利益导向等基层基础工作倾斜。
在支出重点上,一是确保免费向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服务。计划生育免费节育手术经费由省、市、区三级财政按2:2:6的比例分级负担。二是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区、乡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负担。三是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村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工资报酬,由区、乡两级财政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按4:6的比例分别负担。四是确保区、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和公用经费。区、乡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由财政部门核定标准,分别由区、乡两级财政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
在支出范围上,主要包括计划生育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计划生育事业人员经费支出;计划生育事业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包括14个专项: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治疗费用、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监测费、避孕药具经费、村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工资报酬、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费、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及设备购置费、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费、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费、利益导向及社会保障费、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补助费、其他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
三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水平。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纳入预算”的原则征收,全额纳入区财政,不得截留、挪用、坐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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