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瓶充电时爆炸车主被崩伤责任谁来担
时间:2006-01-11 09:47:02 来源:大河报
电动车电瓶充电时爆炸车主被崩伤责任谁来担

  家住郑州黄岗寺村的赵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其在管城区五里堡社区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部刚买两个月的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时发生爆炸,将其眼部和耳部崩伤。
  前天上午,记者见到了赵先生,他的右眼红肿,听力也受到了影响。发生电瓶爆炸的电动自行车是他在两个月前,从五里堡社区一家电动车销售部购买的。赵先生说,8日晚上,他给电动车的电瓶充电,见电充得差不多时,就去拔充电器的电源,没想到刚要拔下,就听“嘭”的一声,电瓶爆炸了,电瓶内的化学药水飞溅到他的眼里,疼得他无法睁眼,耳朵被爆炸声震得耳鸣不止。家人将他送进医院后,一天不到就花了300多元钱,如果继续治疗,需要1000多元的医药费。赵先生认为,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爆炸,是产品质量不过关造成的,与他操作无关,商家应该进行相应的赔偿。
  电动车销售部何老板称,接到客户的反映后,他赶到现场查看,发现电瓶防水盖被炸得粉碎,由此判断,客户充电时,没有把防水盖打开。在客户购买电动车时,他就反复告知,充电时必须打开盖,而且说明书上也是这样要求的。他与厂家联系,厂方称是客户不按操作规程充电导致爆炸,厂家不负责任。出于对客户的同情,他放下手头的生意,用一天的时间陪着客户到医院作了检查,发现客户只是有点耳鸣,吃几天药就行了,并支付了客户200多元的检查费用。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凌兴高律师说,根据法律上的规定,电瓶在充电时发生爆炸,说明产品本身存在一定的安全缺陷,如果厂家或经销商能够找出消费者在充电过程中故意违规操作导致电瓶爆炸的证据,可以不承担责任,否则,就应该承担相关的责任。李岚王永安
编辑:王子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