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期内壁挂炉漏水维修两次未果应予退货
时间:2005-12-16 10:30:55 来源:河南商报
“本来想过个暖和的冬天,这可好,不仅不暖和,家里还差点变成水池。”昨天,消费者吴女士因家中的壁挂炉采暖漏水,屡次维修仍未解决问题,将某品牌壁挂炉的代理商投诉到郑州市消协。
据吴女士讲,她听别人介绍后,于3个月前以一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品牌的壁挂炉。可是在前一段时间投入使用后发现有漏水、噪音等现象,随后便要求该品牌维修中心的工人进行维修。但是没有想到到现在已经修了5次,仍然没有修好。“壁挂炉取暖是便捷了,但是这样的质量如何让我安心使用?要是出了问题,怎么解决啊。”吴女士这样告诉记者,“前两天我找到代理商要求退货,但是代理商却说只维修不退货”。无奈之下,她投诉到了郑州市消费者协会。
经消协工作人员了解,壁挂炉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且多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工作人员说,按有关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如果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退货。
经过消协调解,销售商答应吴女士退货的要求,并承诺会在最短时间内拆除“问题”壁挂炉。(沃林婀娜 侯亚媚)
编辑:晓阳